香港的樓市近年不斷上升,中原城市領先指數在五月尾升穿一百點,代表著香港樓價已經重回一九九七年的高位。這使得政府連番推出措施,希望穩定樓價。至零九年尾至今,金管局多次收緊住宅按揭成數,更於六月十日首次針對主要收入來至香港以外地區的人士比香港居民額外收緊按揭成數多百分之十。政府也加快推出土地,第三季推出的土地可建成六千個單位,比上一季多一倍。中長期來說,遷移政府設施、開發岩洞、在維港范圍外填海也是政府提出的一些增加土地供應的方法。
雖然如此,樓市上升不斷,政府看來也束手無策。直至上周港澳辦主任王光亞訪問港澳,在澳門發表言論說澳門在解決低下階層的住屋問題上進展較好、較快。終於逼的政府要拿出最後一招:復建居屋。
香港政府多年來一直強調政府只有責任去滿足香港市民的住屋需要,而不是置業需要,對此我表示贊同。本人希望香港政府的這一次在政策上的大轉變,背後的原因不是只有一項:向中央交代。
一直以來,房屋不單是用來滿足人的住屋需要,還有投資(投機)的需要。我認同政府應該盡力讓每一個香港人有屋住,但這不代表政府要幫助每一個香港市民成為業主。歷史上政府的夾屋計劃,首次置業貸款計劃等也幫助了一些原本沒有能力負擔私人樓宇的市民成為私樓業主。但問題是一旦經濟環境轉壞,這些能力較弱的業主首當其衝,反而成了受害的一群。事實上,由政府來資助市民買私人樓宇有其道德風險,個人認為政府不應該再走這一步棋。
那麼居屋又如何?我們都知道,居屋由政府補貼三成地價,當住戶要賣出居屋,就先要向政府補回那三成地價。事實上,很少人會這樣做。有錢的居屋住戶,寧願另外多買一層樓也不會向政府補回低價,結果讓居屋單位空置,造成了資源的浪費。
當今的住屋問題在於有一批人的收入在公共房屋的申請限制之上,但又買不起私人樓宇。政府要做的就是想像有什麽辦法去滿足這些人的住屋需要。居屋真的能解決這個問題嗎?以現在的樓價,港島東區的一個四百七十多尺的單位賣三百六十萬。政府補貼了三成後,又有多少人買得起?同一時間,買私人樓宇的人最多只可以向銀行借六成,買居屋的可以借九成,更有政府擔保。這和推人去死又有什麽分別?如果經濟情況改變,比如加息,這些居屋業主又能承受得住嗎?
個人認為,要解決這一批人的住屋需要,不可能沿用居屋這種舊方法。畢竟居屋的功能本來就是吸引公屋住戶購買,騰出公屋單位各有需要的人而不是幫人置業。我們可能真的需要一些新思維。可能是申請條件比較寬鬆的中產公屋,甚至剝奪投資功能的資助房屋,當然這些就需要多方面的進一步研究了。
香港政府一直以來所推出的措施都是希望加強風險管理和加強業主的抗跌能力,使得遇上樓市跌市時銀行以至香港整體經濟不會受太大衝擊。現在卻來復建居屋,事實上是和以前所做的是背道而馳。如果政府不能明確的解釋背後有什麽考慮或是因數去導致現在的這個決定,那麼可能真的是我最不想見到的一個情況:中央暗示,特區做事,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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